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黎川县位于江西省中偏东部,武夷山脉中段西麓,是江西入闽的东大门之一。建县于宋绍兴八年(公元1138年)。黎川是老区全红县,曾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闽赣革命根据地的中心。黎川资源丰富,森林覆盖率62%。矿产资源以瓷土、花岗石最为丰富,且品质优良,瓷土储量1200万吨,花岗石储量300多万立方米,水能蕴藏量2.6万千瓦。黎川是“国家商品粮基地县”、“速生丰产林基地县”、“瘦肉型生猪基地县”、“优质水产基地县”和“食用菌生产基地县”,风景秀丽,素有“钟灵毓秀,黎明山川”之誉。境内岩泉自然保护区、龙头寨水库、洲湖百年“船宅”等人文和自然景观,具有较高的文物和旅游开发价值。